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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6/03/23 12:06:40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学校全称:马鞍山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黄池路 8 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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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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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报名基本条件与要求

2026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报名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免试就学):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免公共课考试需面试):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经完赛且获奖的按照 2025 年免试政策执行。申请享受鼓励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按照《安徽省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6〕4号)执行。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 B 段,其中 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退役士兵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并按照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上传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明、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籍证明等材料,上传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入伍地。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间: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7:00,资格审核截止时间:3 月 28 日 12:00,缴费截止时间:3 月 29 日 17:00。

2.2.2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考生报名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报名分三步:

(1)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马鞍山学院 2026 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 zsb@mas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3 月 26 日 15: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55-2900983)。

材料清单如下:

①马鞍山学院 2026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外省院校毕业退役士兵申请表(见附件 1);②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③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④退役证明材料。⑤如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的还需提供个人高职(专科)阶段和入伍期间受表彰材料(没有表彰的可不提供)(见附件 2)。

(2)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提供的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审核通过的,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相关信息。

(3)资格审核通过并由我校录入考生信息后,再由考生本人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到安徽省考试院指定报名系统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等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安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3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报名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安徽省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6〕4号)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6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请 xxx 专业 xxx 鼓励政策考生张**2026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zsb@mas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3 月 26 日 15: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5-2900983)。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材料清单:①马鞍山学院 2026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见附件 3);②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③退役证明材料;④立功受奖证书;

(2)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材料清单:①马鞍山学院 2026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见附件 3);②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③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2.2.4 凡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个人高职(专科)阶段和入伍期间受表彰材料(附件 2)作为面试考核评分的参考(没有表彰的可不提供)。考生可将受表彰材料(附件 2)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退役士兵+姓名+马鞍山学院 2026 年专升本受表彰材料(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 zsb@mas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3 月 26 日 15: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1)根据《安徽省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6〕4 号)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考生参加 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其中填报我校免文化课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3)资格审核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审核截止时间为 3 月 28 日 12:00。考生本人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及时修正审核不通过项目,未及时更正信息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 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生 120 元)。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相关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 3 月 29 日 17:00。缴费结束即进入考场编排环节,不接受退费申请。

考生本人须及时关注微信小程序,了解审核进度,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等后续工作。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课笔试考生须持专业课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或信息不一致者不予参加考试;参加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考生请于 4 月 14 日登录马鞍山学院招生中心网,在“专升本招生系统”中自行打印专业课准考证。学校招生中心官网,网址:http://zs.masu.edu.cn。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31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考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各专业课考试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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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请到学校招生中心网“专升本招生”栏获取。

免文化课退役士兵参加的职业适应性考查内容、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内容、面试相关信息请到学校招生网“专升本招生”栏获取。招生中心网网址:http://zs.masu.edu.cn/。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安徽省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6〕4 号)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学院【马鞍山市当涂县黄池路 8 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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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面试、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拟安排在 4 月 14 日上午 9:00 开始,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31 号)执行。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请到我校招生中心网“专升本招生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成绩。

专业课成绩复核:

成绩复查流程: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成绩复查受理时间内,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查。

成绩复查结果:对专业科目成绩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待核准后将变更结果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相关说明: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加错分、登记错误等情况。

4.录取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31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安徽省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6〕4 号)文件精神,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免试公共课和专业课(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公示无异议后,不占用已公布招生计划直接录取。

4.2.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

(1)免试就学: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对应专业的,可享受免试就学资格,不占用已公布招生计划直接录取。2025 年 12 月 31日前已经完赛且获奖的按照 2025 年免试政策执行。

(2)免公共课考试需面试: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对应专业的,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并公示后,免参加公共课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 5%。如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按照考生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获奖级别和等次(国家级奖项优先)、数量、个人排名等排序,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经完赛且获奖的按照 2025 年免试政策执行。

4.2.3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不低于我校确定的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4.2.4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不低于校确定的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校内调整的计划数,均按调入后的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4.3.1 A 段计划调整

(1)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若同一专业文理科出现生源不均衡,优先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生源充足的科类进行录取;然后再根据同一专业各专项间出现生源不均衡情况,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调入顺序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按调入后专项的录取细则完成线上合格生源录取。

(2)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将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A 段的其他专业进行录取,计划分配原则:按各专业 A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 A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然后按照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进行调整。

4.3.2 B 段计划调整

B 段若同一专业文理科出现生源不均衡,首先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生源充足的科类进行录取;按科类调整录取后针对 B 段各专业间生源不均衡,再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它专业,计划分配原则:按 B 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 B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分开统计分配。

4.3.3 A-B 段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计划调整录取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计划抽取和分配原则:当未完成计划从 A 段调整到 B 段时,按 B 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 B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专业分开统计;当未完成计划从 B 段调整到 A 段时,按 A 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 A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专业按一个专业统计。再按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调整到各专项计划中。

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按上述规则进行计划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且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专业课成绩符合我校要求。

调剂录取规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考生成绩排序办法与“4.2.3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①”要求相同。报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A 段建档立卡专项、B 段的考生成绩排序办法为:根据考生两门公共科目的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加试本专业专业课 1(详见 3.1 考试科目),按所加试专业课 1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招生计划调整及调剂录取未尽事宜,由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4 录取结果公布

录 取 结 果 考 生 可 登 录 我 校 “ 专 升 本 招 生 系 统 ” 查 询 , 网 址 :http://zs.masu.edu.cn/。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跨省重复报考专升本,录取后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和报到,责任自负。凡不能如期毕业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我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按照《马鞍山学院关于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备案的请示》(校政字【2024】4 号)文件标准收费,收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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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奖、贷、勤、减、免、补”等多种资助方式相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项目,以及各类校内资助项目。本人申请,经审核、审批后,即可获得相应资助。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2)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举报电话:0555-2900968,举报邮箱:jw@mas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3)招生中心网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5-2900983、0555-2900997、0555-2939092、0555-2900952、

0555-2900667、0555-2939093

传 真:0555-2900995

学校网址:http://www.masu.edu.cn/

招生中心网址:http://zs.masu.edu.cn/

本章程由马鞍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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