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第二医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办学地址:
新桥校区:新桥国际产业园迎宾大道与寿州大道交口
芙蓉路校区:合肥市芙蓉路 632 号
联合培养院校: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 9 号
一、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一)招生专业
注:1. 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2. 除养老服务管理专业外,其余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3.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二)招生专业范围
注:1. 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
2. 文科、理科不得跨类录取。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2026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所有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不得跨省重复报考。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符合以下对应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免试条件: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对应专业的,可向我校申请直接录取,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面试条件: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对应专业的,可申请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并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比例不超过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10%。未通过面试且完成报考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为确保招生政策延续,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经完赛且获奖的按照 2025 年免试政策执行。
(二)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1. 报名时间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间段为 2026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月 27 日 17:00。
2. 报名办法
(1)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请于 2026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7:00 按照《安徽省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以下简称“操作办法”)规定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以下考生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①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请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7:00 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s://zsw.ahyz.edu.cn)主页的“专升本招生”栏目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按照《操作办法》的规定完成报名。
②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和符合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的考生请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7:00 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s://zsw.ahyz.edu.cn)主页的“专升本招生”栏目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①身份证原件;②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③入伍通知书或安徽省应征入伍证明;④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①身份证原件;②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③入伍通知书或安徽省应征入伍证明;④立功受奖证书原件;⑤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符合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须提供:①身份证原件;②获奖证书原件;③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 志愿填报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 B 段,其中 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
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但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科目考试。
(三)资格审核
1. 除在安徽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外,考生报考资格由其高职(专科)毕业院校审核。在安徽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由我校对其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同时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 申请三等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由我校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省教育厅下达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总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考生在报名期间应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及时修正;未及时更正信息并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操作办法》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报名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9 日 17:00,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1.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规定,在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
2. 专 业 课 考 试 准 考 证 : 请 于 考 前 三 天 登 录 我 校 招 生 网(zsw.ahyz.edu.cn)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具体为:2 门公共课(各 150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公共课考试科目分文、理两个科类,文科为大学语文和英语,理科为高等数学和英语;2 门专业课为所报考专业的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组织,专业课考试由我校组织。专业课考试科目如下:
各专业课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安徽第二医学院招生就业)。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符合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的考生参加面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按《操作办法》编排。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第二医学院芙蓉路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详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注: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的面试考生和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考生的考查时间暂定为 4 月 8 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查方式将通过我校招生网另行发布通知,请密切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操作办法》执行。专业课考试和面试考查结束一周后,均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申请成绩复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总体原则
按照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
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二)具体细则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和申请技能大赛获奖直接录取鼓励政策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以不占用已公布招生计划方式直接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面试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填报专业总计划的 10%。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同时录取将超出专业总计划的 10%时,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国家级奖项优先)和等次进行排序录取;仍相同时,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含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未通过面试考生可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3.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1)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则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含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同分排序规则和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相同。
4.一志愿 B 段(非专项计划)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三)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校内调整的计划数,均按调入后所属计划类别的录取原则录取。
1. A 段计划调整
(1)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因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未能完成的,剩余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
(2)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还有剩余,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 A 段专业。
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计划因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未能完成的,剩余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 B 段专业。
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按各专业的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
4.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
以下全部条件:
①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②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③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名称一致、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跨类别调剂。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需要再次组织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以及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②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名称一致、类别一致、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跨类别调剂;
③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
(3)调剂志愿录取原则
外校生源调剂录取原则与本校生源录取原则相同。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五、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安徽第二医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安徽第二医学院相应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八、资助政策
(一)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10000 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6000 元/年。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和单项奖,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 20%以上。
3.国家助学金:普通学生资助标准为 5000 元/年、3500 元/年、2500元/年三个档次,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退役军人学生资助标准为 3700元/年。
4.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因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等引起生活困难的学生。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 号)文件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施行。
(二)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详细办理流程参见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三)勤工助学
学校提供 300 余个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若干临时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
(四)孤儿免学费
孤儿凭录取通知书免除学费。
九、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须知
(一)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二)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安徽第二医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s://zsw.ahyz.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2808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
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四)以上各项规定如与省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有出入的,请考生及时向我校反映,我校以上级政策为准并对具体事项作详细解释。后续各类通知将在我校招生网及时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及时查看并相互告知。
(五)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接收相关通知,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861790
微信公众号:安徽第二医学院招生就业
本章程由安徽第二医学院负责解释,相关内容均须以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最终文件通知精神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