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工程大学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工程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
1.安徽省滁州市 凤阳县东华路 9 号 (凤阳校区)
2.安徽省蚌埠市 黄山大道 1501 号 (龙湖校区)
3.安徽省滁州市 南谯区文慧路 999 号 (滁州校区)
联合培养学校: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 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注:(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须全程脱产学习。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6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a.技能大赛免试就学鼓励政策的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
b.技能大赛免试面试鼓励政策的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经完赛且获奖的按照 2025 年免试政策执行。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 B 段,其中 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 2026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7: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安徽科技工程大学 2026 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 zsb@ahstu.edu.cn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5 日上午 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50-6732041),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保持此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a.安徽科技工程大学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省外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 1、附件 3);b.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同一面上);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学籍管理印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及专业代码、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政治面貌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d.退役证明材料;e.含有应征入伍地的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应征入伍证明原件。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6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请 xxx 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6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zsb@ahst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 3 月 25 日上午 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0-673204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学籍管理印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及专业代码、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政治面貌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e.退役证明材料;f.含有应征入伍地的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应征入伍证明原件;g.立功受奖证书或立功受奖证明。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件 2);c. 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或证明;e.高职期间学业成绩证明表(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印章)。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毕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报考资格由我校负责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4 月 16 日上午 9:00 后,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www.ahstu.edu.cn/zsc/)查看专业课准考证打印安排,统一网上自行打印。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31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注:1.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详见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参加的职业适应性考查内容、相关信息详见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
3.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内容、测试相关信息详见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
4.专业课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考试内容不涉及需要使用计算器完成的复杂运算。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科技工程大学龙湖校区(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 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考查时间为 4 月 11日,具体考查安排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另行通知。
报考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为 4 月 11 日,具体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另行通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专业课:在安徽科技工程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对专业课成绩有异议的,可登录安徽科技工程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网 站 下 载 查 分 申 请 表 , 并 于 规 定 时 间 内 发 送 至 招 生 办 公 室 邮 箱zsb@ahstu.edu.cn,由安徽科技工程大学汇总核查;查分仅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待核准后将变更结果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31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不占用已公布招生计划方式直接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a.免试就学资格初审通过的,请于 4 月 11 日来校报到,报到时须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学校复审,审核通过的,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不占用已公布招生计划方式直接录取;具体复审安排另行通知。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仍可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b.免试需面试资格初审通过的,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成绩的 60%)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文理兼招的专业以理科和文科计划数之和的 10%计,根据面试成绩,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序,按先理科再文科的先后顺序,以 1 人为单位循环,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国家级奖项优先)和等次进行排序录取;仍相同时,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00 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4.2.4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00 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 段计划调整
(1)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依据各专项未录取的合格生源比例进行计划调整,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按轮调整。
(2)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各专业内计划调整比例和顺序参照“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原则执行。
4.3.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 B 段专业,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将剩余计划按照各专业合格生源比例进行分配调整。
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按上述规则进行计划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查,考查时间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另行通知。调剂录取规则为: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考生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00 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调剂录取规则为:对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如仍相同,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结果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跨省重复报名专升本,录取后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和报到,责任自负。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等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安徽科技工程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某某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招生专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安徽科技工程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安徽科技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安徽科技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住宿费标准按照教计〔2006〕15 号文件精神执行,1000 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
助金、勤工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奖助金额按国家政策执行。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
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 20000 元/年。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徽科技工程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0-6732800;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6732041
咨询热线:
0550-6732041 (安徽科技工程大学)
0550-3854670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www.ahstu.edu.cn/zsc/
招生官微:安科之生
本章程由安徽科技工程大学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