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 专升本 > 资讯 > 报考条件 > 正文

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6/03/19 09:34:49
来源:正保考研教育网

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培养地址:芜湖市九华北路 171 号(天门山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及地址: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95 号。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 1100 号(学林路校区);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 2299 号(少荃湖校区)。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与计划

Screenshot 2026-03-19 at 08-57-56 20260318164109_803.pdf

Screenshot 2026-03-19 at 08-58-15 20260318164109_803.pdf

注:(1)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1.2    招生专业范围

Screenshot 2026-03-19 at 09-02-16 20260318164109_803.pdf

Screenshot 2026-03-19 at 09-04-51 20260318164109_803.pdf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2026 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免试条件: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

面试条件: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2025年 12 月 31 日前已经完赛且获奖的按照 2025 年免试政策执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的免试(面试)资格,依据教育厅下发的获奖名单进行审核,申请各类鼓励政策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将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2.2.1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6〕4号)(以下简称操作办法)的规定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月 27 日 17:00 登 录 省 考 试 院 报 名 系 统 ( 网 址 :zsbbm.ahzsks.cn)完成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请于 2026 年 3 月 20日 10:00 至 3 月 24 日 17:00,通过我校招生管理系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再按照《操作办法》的规定在省考试院系统完成报名。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和国徽面须在一张纸上);d.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e.入伍通知书或安徽省应征入伍证明;f.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

2.2.3 意向报考我校并申请有关鼓励政策的考生,还需通过我校招生管理系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申请时段为 2026 年 3 月 20 日 10:00 至 3 月 24 日 17:00。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和国徽面须在一张纸上);d.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e.立功受奖证书原件;f.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须提供: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和国徽面须在一张纸上);d.获奖证书原件;e.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2.4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 B 段,其中 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

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因考试时间冲突导致填报的志愿无效。对于兼报我校A段、B段志愿的考生,所报考专业须一致,否则将按照A段志愿进行考试编排和录取。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操作办法》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考生在报名期间应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不过的及时修正,未及时更正信息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操作办法》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9 日 17:00,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按《操作办法》执行。专业课请于考前一周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具体考试安排并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由“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150分)”组成,其中公共课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统考。专业课由我校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如下 :

Screenshot 2026-03-19 at 09-24-46 20260318164109_803.pdf

Screenshot 2026-03-19 at 09-24-59 20260318164109_803.pdf

各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3,其中体育教育专业实行“理论考试+实践测试”的模式。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考生和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的面试考生实行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3.2 考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按《操作办法》编排。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教学楼,具体考场安排详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Screenshot 2026-03-19 at 09-27-28 20260318164109_803.pdf

注: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的面试考生和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考生的考查时间暂定为 4 月 2 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查方式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通知,请密切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操作办法》执行。专业课考试和面试考查结束一周后,均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申请成绩复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录取

4.1 总体原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31 号)和《操作办法》文件精神,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B 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免试就学资格,以不占用已公布招生计划方式直接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经过我校资格审核,具备免试资格的,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免试就学资格,以不占用已公布招生计划方式直接录取;具备面试资格的,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查,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5%。若出现同分考生,则参考考生获奖级别、高职(专科)期间专业必修课学习等情况择优录取。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1)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则参考考生高职(专科)期间专业必修课学习等情况择优录取。

(2)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同分排序规则和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相同。

4.2.4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育教育专业按综合分)和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1)体育教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公共课总成绩*80%+专业课总成绩*120%。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专业实践 100 米跑的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其他专业考生总成绩(各科考试成绩总和)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公共课英语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合格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 段计划调整

(1)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因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未能完成的,剩余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

(2)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还有剩余,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 A 段专业。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计划因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未能完成的,剩余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 B段专业。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按各专业的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d.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b.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名称一致、类别一致、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跨类别调剂;c.公共课达到省控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外校生源调剂录取原则与本校生源录取原则相同。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制 2 年,在校学习期间不可转专业,学籍管理按照我校有关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奖、贷、助、补、免、勤”等各类资助政策,具体政策请查阅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网站公布的相关资助制度。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xx.ahnu.edu.cn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0.4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我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3-591001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电话:0553-5910161

邮箱:asdzsb@ahn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推荐课程

安徽普通高校专升本OMO全程续航营

报课之日起 - 考试结束
线上+线下双重教学 阶段集训
实力老师助力备考